令人又愛又恨的debate,又來了。
其實我已經出戰了第一場,以Super Dream Star Team的姿態出賽。可惜仍以四分之差敗給銘基書院。算吧,別人的表達能力很好,輸得心服口服。
這次換上了Christine(F.4)、鄒江出場,再配合本隊支柱Patrick。最初我的勝算也不大,Christine和鄒江都是新手,畢竟是第一次,必然表現緊張。
近來每天吃飯後回校,都看見Ms. Teffaine(our coach!)跟他倆練啊練,即使我不是出賽者,但仍替隊員們緊張!
今天放學後,我們一伙兒戰戰兢兢地走到黃棣珊紀念中學。坐下,待了一會兒,賽事便開始了。
affirmative: 黃棣珊紀念中學
negative: 協同中學
motion: That children adoption in China should be best done domestically.
正方的首兩位表現分別為一般及不俗,沒多大驚喜,因為他們是Band 1學校,理應如此。
我方首兩位表現出乎我意料(不是賣花讚花香):Christine對稿很熟練,很emotional;鄒江is a comedian,大家的準備都十分充足。
雖正方首兩位表現沒多大驚喜,但第三位卻異常地「有驚喜」。3rd speaker,一隊辯論隊的支柱,竟然可以這樣腐朽,不但沒有撐起整隊人,更是拖垮了,is a disaster!
相反,Patrick的表現,無話可說、無械可擊、無與倫比,一直都是我們的lawyer。
領教過aff. 3rd speaker(Eric)的表現後,我方同學的心裡都直呼"we will win!"。但最後......
我們竟以一分之微敗給正方......。
起初還以為我們聽錯了,得知此結果,難掩失望心情,連一向冷靜的Patrick也為此抱打不平。對比一下Eric和Patrick的表現,75/100 vs 80/100。style︰14 vs 16,那個disaster的style都能獲得14分?如果值得這個分數,我也只能說他的style非常怪異,係一個「疾到喊」既style。
後來一問Ms. Teffaine之下,才得知評判和黃棣珊的NET是好朋友......
噢......卧糟的草泥馬...................






